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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培训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9-06 15:10

(通讯员:齐建全)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全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确保全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根据市市场委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会议精神和我局“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任务部署要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和平区教育局举办和平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并对参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培训前,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领导就现阶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和形势进行了说明;对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加强自身管理提出要求。

区局有关部门人员对参加培训的监管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培训主要围绕如下方面展开:一是强化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的管理,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建立健康晨检制度;三是强化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进一步加强食品原料和进货环节管理;四是强化库存食品管理管理。食品或食品原料应当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存放,不得与非食品混放,冷藏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要求;五是强化加工过程卫生管理。严格规范食品加工流程,杜绝生熟交叉污染现象,健全管理制度;六是强化餐饮具消毒环节管理。严格化学消毒液的配比及浓度管理,严格餐饮具消毒程序规范有效;七是强化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环节管理。严禁使用非食用原料,严禁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和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料和相关产品;八是强化食品留样环节管理。必须严格遵守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每日进行留样登记,每份样品留样量不能低于100g;九是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应当有清运合同,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有处理台账;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当密闭,外观整洁;十是强化学校集中供餐的合同审查和管理;十一是强化集中供餐交接管理。

区教育局领导就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集中供餐单位资质和合同管理、加强自查自纠等也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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