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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抓牢”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稳固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来源:和平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04-07 14:38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焦点。和平区地处中心城区,学校密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成为重中之重。近年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中坚持“三个抓牢”,稳固保持校园食品安全良好态势。

一是抓牢学校食堂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重在心,责在人。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我局高度重视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各学校制定并执行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校园食品安全防控要求与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基础;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要求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建立并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鼓励并协助学校建立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基石。

二是抓牢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要求供餐单位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倡导建立HACCPISO22000体系;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要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主动接受监督,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信息;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

三是抓牢春秋两季联合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要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每年都联合区教育局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配餐单位开展检查。重点针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堂环境卫生、操作过程控制、规范餐饮服务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管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家长、社会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认可度。

截止2021年第一季度,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9人次,对全区76家中小学、幼儿园,区内配餐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各学校严格落实“五同”和陪餐制度,落实了校长主体责任,完成学校负责人陪餐10336人次;巩固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成果,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50家,完成91%不断加大了对食堂现场动态管理的力度,进一步保障了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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