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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
来源: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18 16:25

一、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某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4年4月2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津市某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3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店内正在使用的两台杂物电梯的买卖合同、出厂资料、监督检验报告等资料,该电梯自2019年开业时开始使用,故当事人所使用的两台杂物电梯未经检验。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特种设备案件的办理,可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不仅是法律和监管的要求,更是保障公共安全、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的重要手段。



二、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某生活超市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4年4月12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天津某生活超市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8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在其开设的网店内销售的“自然雅舍茶树籽面霜50g”的商品宣传图片中使用了“更适合孕妈妈面霜,清透补水,舒缓嫩肤”广告宣传用语,在对“自然雅舍茶树籽沐浴乳300ml”的商品宣传图片中使用了“清洁滋润、保湿、滋养,更适合妈妈洗护”广告宣传用语。经查询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自然雅舍茶树籽沐浴露”备案“功效宣称”为“清洁”,“自然哑舍茶树籽舒缓保湿面霜”备案“功效宣称”为“保湿”,其宣传上述商品的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不仅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直接行动,更是保障市场秩序,打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有力措施,对于构建诚信社会、提升市场稳定性有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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