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犬类交易市场全面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根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犬类交易市场全面检查,贯彻落实《条例》中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公安等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禁止犬类交易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犬类交易市场检查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名,配合公安部门查处犬类经营主体7户。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由局长亲自带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场科、南营门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共12名工作人员开展犬类交易市场全面检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宝鸡东道花鸟鱼虫市场违规开展犬类交易的经营主体进行了清理。经现场检查,共发现犬类交易经营主体2户,我执法人员协助公安机关扣押各类犬只4条,并向上述经营主体制发《提示函》,要求其按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得在重点管理区内开办犬类养殖场、犬类交易市场。
下一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条例》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压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继续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我区犬类交易市场的巡查力度,发现有违规交易犬类的行为后第一时间告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共同维护、保障我区犬类交易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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