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和平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11-19 09:20

为加强对食品生产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辖区特点,制定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为抓手,以检验工作为保障,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全力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委托第三方随机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以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防控风险。

二、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检查重点

目前我区只有一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因此重点检查“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标签标识”等问题。

1、检查食用植物油中溶剂残留、脂肪酸组成、酸值、过氧化值等指标是否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2、检查是否有塑化剂污染;

3、检查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是否违规添加植物毛油等不合格油品;

4、检查是否有违法使用地沟油等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用油问题;

5、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问题。

四、风险分级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在风险分级中要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类别、生产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同时,以《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托,严格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和《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的内容记分,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值及规范相关要求,填写《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确定表》,并将风险等级确定情况告知食品生产企业。

五、日常监管

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划分结果,按照对应的监管周期和频次进行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以原辅料采购、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检查结果记录表的要求,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综合进行判定,确定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监督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防止源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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