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监和罚〔2020〕306号 天津市和平区远方客麻花食品店使用经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麻花外包装盒案
来源: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1-16 16:10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市和平区远方客麻花食品店使用经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麻花外包装盒案

天津市和平区远方客麻花食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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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方辉

津市监和罚〔2020〕306号

经查,当事人现场经营使用的麻花包装盒标签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外包装标签标示规定,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主动履行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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