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监和罚〔2020〕307号 天津上寅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调味料案
来源: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1-16 16:20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上寅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调味料案

天津上寅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120101MA05JFDA02

91120101MA05JFDA02

王小迪

津市监和罚〔2020〕307号

经查,在当事人后厨调味品架上发现并扣押的上述5瓶调味料,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另外,当事人不能提供被扣押调味料的进货票据,未严格履行索证索票义务。

1、没收被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味好美”罗勒叶一瓶、“Kraft”卡夫芝士粉一瓶、“宅原园”黑芝麻酱一瓶、“酿一村”黑芝麻酱一瓶、“味好美”意大利比萨酱一瓶;2、给予警告;3、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上缴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