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恒嘉豆捞坊餐饮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2-18 11:47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恒嘉豆捞坊餐饮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天津恒嘉豆捞坊餐饮有限公司

9112010166309104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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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雯

津市监和罚(2020677

经营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的食品

1、警告

2、扣押无中文标签的红酒

3、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交至市场监督督管理局罚款代收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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