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为深入贯彻执行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高新时代食品安全质量和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天津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及《红桥区2018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战略实施,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和“四有两责”要求落地,坚持“注重预防、全程监管、联合惩戒、信息公开、社会共治”理念,进一步预防化解风险,促进质量提升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全链条监管,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强化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全面启动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监管,加大宣传力度,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群众总体满意度达70%,知晓率达75%,支持率达85%。
——着力解决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无证无照、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
——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现对食品、食用农产品全覆盖,三级抽检批次达到常住人口4批次/千人每年。
——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1、继续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的内容,严格落实全覆盖监管,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监管,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监管频次,对A级(低风险)食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对B级(较低风险)、C级(中风险)食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对D级(高风险)食品企业原则上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监督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要求健全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主动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原辅材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义务,按时上报食品安全自查及风险问题报告。
3、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按照《天津市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动天津津酒集团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依托,继续完善产品质量追溯电子体系,实现白酒质量安全顺向追踪、逆向溯源、风险管控等监管的电子操作。
4、开展证后审查工作
按照审查时间、审查人员、被审查对象“三随机”的原则,组织审查专家对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证后审查,认真查找并解决安全隐患,提升监管工作能力。
5、继续完善风险问题防控清单
结合日常监管、监督抽验及证后审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完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防控清单的总结和上报工作,同时梳理监管对象和监管工作两方面存在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6、开展风险监测、监督抽验
继续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依据《2018年天津市食品生产环节市级抽检监测工作方案》及《2018年食品生产环节市级风险监测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结合监管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确定抽检时间、生产企业、产品类型及检验项目等内容,并按计划开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二)食品销售环节监管
1、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
(1)放宽市场准入。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市场监管委许可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食品销售经营准入门槛,简化许可审查条件,优化许可审批流程。
(2)提升服务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市“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多种形式培训,进一步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狠抓重点问题整治
(1)积极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针对薄弱点和风险点,继续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力度,总结梳理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完善风险清单,实现靶向式监管,强化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治理。引导鼓励连锁便利超市、大型超市或供销社开展物流配送,保障进货渠道,提高规范化水平。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治理。把畜禽水产品纳入食品安全高风险品类,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落实索证索票,强化监督抽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密切与农业部门信息通报,切实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3)持续开展销售环节顽疾问题治理。继续深入开展销售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六打击六规范”专项行动,规范销售环节市场秩序。
(4)提高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的能力。按计划完成31大类共466批次食品日常抽检。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20批次保健食品快检。指导各基层所和各集中交易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3、加强风险问题管控
(1)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管理。根据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经营者“索证索票”工作的意见》,组织各基层所开展“索证索票”专项治理,大力推广“证票合一”销售凭证,探索推行食品、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证票合一”管理模式,进一步督促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义务。同时,继续借助检验机构力量,结合抽样样品索证索票核查,加强对索证索票工作的检查,并纳入食品安全考核。
(2)进一步强化异地经营监管。针对食品销售者不在注册地经营的情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企业监管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探索以“信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
(3)进一步强化过期许可证注销。发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对即将到期许可证的提示功能作用,加强行政指导,及时提醒经营者申请延续、换证或注销。对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经营者未提出延续、换证或注销申请的,原发证机关依法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将过期许可证注销工作纳入本年度食品安全考核,加强推动落实。
4、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做好2016年认定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复查工作。做好零售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等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督促超市严把源头采购关,推进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对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审查。督促超市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净菜上市”。督促超市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机制,对种植养殖、采摘、屠宰、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强化风险关键点控制和管理。
(3)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入场审查、进货查验和检测义务,按要求开展入场检测与日常检测。引导零售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安全协议,健全完善入场销售者管理档案。
5、强化监管基础建设
依托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和食品安全监管(巡更)系统,进一步完善食品销售环节各类主体数据库,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进一步完善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新申证经营者风险评级工作,指导各基层所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规范日常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频次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三)保健食品环节监管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动
对于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四非”行为,坚持露头就打,要进行明察暗访、要组织回头看,持续保持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高压态势,要把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动做为日常全程监管、做为长效机制坚持下去,坚决防止反弹。
2、继续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一个企业、一个产品、一个广告、一个会销都不放过的标准和“四个最严”要求,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切实落实好此项整治工作。
3、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以推进和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抓手,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创新监管体制和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依托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新申证经营者风险评级工作,指导各基层所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规范日常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频次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加大对重点产品(辅助降血糖、减肥、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寒暑假)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4、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监测,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防控机制
监督抽检监测要科学合理分工,扩大抽检覆盖面;要突出群众关注的重点品种、突出重金属、功效成分、非法添加等重点检测项目。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风险排查、风险监测,努力发现问题的源头、解决问题的传播途径、防范系统性风险。
5、加强保健食品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监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保健食品案件查办指导,建立案件办理会商机制,统一行政处罚和监督执法标准,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案件办理质量。
6、强化科普宣传,做好“护老”民心工程,营造社会共治格局
深入开展“护老行动”保健食品科普宣讲民心工程,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载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大密度、高强度的宣传;要将“护老行动”民心工程与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紧密联系,使“护老”宣传内容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使社会广为人知、老年群众深受教育,营造理性消费、社会共治格局。
(四)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根据餐饮行业特点,结合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一是做好学校食堂监督工作。春秋开学季对区内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集中配送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并对上述单位开展快检工作。同步开展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监督检查行动。二是加强餐饮包桌单位和商圈餐饮安全监管。春节、国庆假期前,提前梳理承办婚宴包桌和节日包桌单位名单,并完成监督指导和快检工作,督促落实包桌留样工作。结合节假日商圈餐饮消费激增,节前完成商圈专项检查,提高餐饮安全水平。三是强化夏季餐饮安全监管力度。七月组织自助餐、烧烤单位开展集中培训,对高风险单位强化监督,确保夏季餐饮安全。四是完成职业技能大赛、中高考、残运会测试赛我区赛点餐饮安全保障工作。五是8月完成陆家嘴广场开业前餐饮单位验收、审核工作。六是完成100户明厨亮灶工作。七是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数量。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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