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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3-31 15:41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红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 明确领导责任,推进法治工作建设

我局下发了《关于成立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制发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3次党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共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依法行政工作、依法治区等重点工作,要求组织各相关科室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

 依据《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聘请了1名执业律师为局兼职法律顾问,聘用法规科3位同志为局专职法律顾问,并建立了首席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主要职责、权利义务、聘任解聘程序等内容。此外,有3名在编公务人员取得了公职律师工作证。

  2019年,我局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共办理各类业务288件,其中,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以及合同5件,参与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政府信息公开、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100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法律事宜183件。

  2019年,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为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同时,通过案件核审、指导办案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规范。

我局建立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的政策。我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必须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议和集体讨论环节后上会审议。局党委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加强决策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不得在未完成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下确定集体讨论议题。局党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项目决策实施细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议事清单的事项,一律上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全年共研究人事任免、表彰、提拔任用事项,干部工资调整事项,房屋修缮购置办公设备等大额支出事项共20余项,听取依法行政、维稳、财务预决算、安全生产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大工作事项10余项,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决策的要求。

三、加强学习和执法监督,避免出现具有负面影响的法治案件。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组织全局完成2019年度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报名、培训和考试工作,考试成绩合格率为100%。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视频培训,督促执法人员加强日常学习,熟练掌握新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报名并参加《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参与竞赛,进一步掌握市场监管法律规定。我局将宪法、民法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40学时,通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在OA网开办学法栏目、观看法律教学视频等方式学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在办案过程中,法规科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办案机构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情况复杂的案件加强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防止案件超期。法规科每月对临期案件进行网上督办,对办案时间超过60日的案件做出红色警示督办,对办案时间超过90日的案件向办案部门发送《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体新入局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利用工作交流群等平台,沟通总结执法办案经验,强化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被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配合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庭应诉的,依法依规向人民法院做出情况说明,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五、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组织各部门开展学习;按时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及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宣传活动。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三项制度”的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局“三项制度”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及各工作组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设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组”、“‘ 双随机’检查公示制度实施工作组”、“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工作组”、“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工作组”等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三项制度”推动实施和落实。

2. “三项制度”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加强对数据归集工作的监督,并定期对归集数据的数量、质量进行通报。

二是依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69号)和《关于做好红桥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红编〔201617号)相关规定,梳理明确了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和权责清单,调整梳理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333项,并在红桥政务网公示。

三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抽查范围、抽查名单、检查事项、检查时间和检查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要求。2019年,我局共抽查企业494户,并将企业检查结果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四是严格执行《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门户子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利用子网站设立行政执法信息栏目,严格按照期限要求,及时对办结案件违法内容、处罚种类等信息进行公示,切实增强执法信息公示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督促办案部门定期开展本部门案件上传公示情况,保证案件及时准确录入,2019年以来,更新信息265条。通过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予以公示,提高了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七、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依据相关规定,我局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6人,占执法人员总数的6%。截止20191231,经法制审核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91件,累计罚没款230余万元。截至20191231,我局行政复议案件9起,无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情况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2起,已结案11件,尚有1件还在审理中,无败诉情况发生。

通过法制人员审核,把牢行政处罚程序关,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改变和败诉情况的发生。

八、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

1. 将宪法法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分别于226日,517日,85日,1218组织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学习,确保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一次。

2.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宣传走进市场、走进企业,并以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为契机,向行政当事人发放宪法宣传材料,利用各基层市场所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宪法。在局内通过OA网释法,利用挂图对宪法进行宣传。

3.积极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颁布后,我局制定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活动方案》,积极推动《条例》宣贯工作,在内部学习方面,采取向干部职工发放《条例》单行本、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进行网络答题等方式学习《条例》,在学习基础上,挑选了10名执法干部参加了区司法局组织的《条例》考试。在社会宣传方面,制作了宣传条幅,在繁华街道进行悬挂,印制彩页宣传品600份,通过注册登记窗口和对企业检查时进行发放,利用各个市场所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相关内容,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文明条例主要内容。此外,局各部门将《条例》宣传工作与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并紧密结合扫黑除恶、创文创卫、垃圾分类等各类主题社会宣传活动,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

4. 制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调整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业务部门及市场监管所利用619日至78“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 10.14世界标准日”“6安全生产月”、“ 10.25-11.25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各类宣传节点和开展法律“五进”宣传活动即“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 宣传活动,普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000余份。

此外,制作了科普宣传动漫宣传片,联合区教育局将该片在红桥区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托幼机构进行滚动播放。并在红桥有线、美丽红桥公众号、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众号播放《食品保健食品防骗指南》微视频,提高我区全域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依法治区办领导下,我局完成了2019年度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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