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处罚事由 | 适用法律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行政处罚结果 |
1 | 天津市红桥区志仿麻辣香锅店(周贻论)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87号 | 天津市红桥区志仿麻辣香锅店(周贻论)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2 | 天津市红桥区云彬大碗麻辣烫店(王平)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88号 | 天津市红桥区云彬大碗麻辣烫店(王平)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3 | 天津红桥区周世洲餐饮服务店(周世洲)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89号 | 天津红桥区周世洲餐饮服务店(周世洲)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4 | 天津红桥区百翰小吃店(张宝庆)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90号 | 天津红桥区百翰小吃店(张宝庆)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5 | 天津市凯西蛋糕房(蔡振勇)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91号 | 天津市凯西蛋糕房(蔡振勇)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6 | 天津市红桥区吉名尹餐厅(尹杰)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92号 | 天津市红桥区吉名尹餐厅(尹杰)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7 | 天津市红桥区豫味儿面食馆(陈玉龙)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93号 | 天津市红桥区豫味儿面食馆(陈玉龙)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8 | 天津市红桥区园里小李烤鸭店(支健强)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94号 | 天津市红桥区园里小李烤鸭店(支健强)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9 | 天津市红桥区彬坤餐饮店(周元坤)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95号 | 天津市红桥区彬坤餐饮店(周元坤)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10 | 天津市红桥区哈鲜品麻辣烫店(朱宝山)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96号 | 天津市红桥区哈鲜品麻辣烫店(朱宝山)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11 | 天津市红桥区鱼米鸡香餐饮店(王建峰)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97号 | 天津市红桥区鱼米鸡香餐饮店(王建峰)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12 | 天津市红桥区陈忠敏快餐店(陈忠敏)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98号 | 天津市红桥区陈忠敏快餐店(陈忠敏)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13 | 天津红桥区浩震小吃店(丹浩震)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299号 | 天津红桥区浩震小吃店(丹浩震)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14 | 天津市红桥区鸡咕咕小吃经营部(丰伟)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案 | 津红市监处罚【2022】300号 | 天津市红桥区鸡咕咕小吃经营部(丰伟) | 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8日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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