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注销1台特种设备的公告
2024年第5批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规定,针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被吊销,但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情况,我局决定对1台特种设备予以注销。自2024年9月11日起,被注销的特种设备注册代码及使用登记证同时予以注销作废。
上述注销后的特种设备如重新投入使用,必须经检验合格,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明细
联系人:岳晓峰,电话:27730115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6号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9月11日
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明细
序号 |
设备注册代码 |
使用单位名称 |
设备种类 |
注销理由 |
1 |
4C001201062007090001 |
天津市钙塑箱厂 |
起重机械 |
营业执照已吊销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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