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津红桥市监罚送告〔2025〕1号
天津市红桥区嘉欣保健食品网店:
本局于2025年8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扣押物品移送告知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2025年6月13日,本局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津红桥市监强制〔2025〕2号)对你(单位)场所/设施/财物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依法已将案件移送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因你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本局已将案件移送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相关场所/设施/财物(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津红桥市监强制〔2025〕2号)已于2025年8月11日一并移送。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扣押物品移送告知书》(津红桥市监物移〔2025〕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孙潇、宫克 联系电话:022-27012763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河北大街天桂里小区2-2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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