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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使用未经检验电梯案件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8-19 17:09

       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使用未经检验电梯案件。


案件摘要:

       2025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某餐饮店正在使用一台传菜梯,该传菜梯既无法提供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报告,也未在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中查询到相关登记信息。经核查,该餐饮店使用未经检验的杂物电梯。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内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

     特种设备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传菜(杂物)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严格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验检测要求,加强维护保养。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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