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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3-06 18:47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安排,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推动“十项行动”相关要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如下举措。

强化党建引领,筑牢营商环境堡垒

1.始终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自觉贯穿到营商环境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窗口设置“党员先锋岗”,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针对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转变工作作风、高效服务、廉洁自律,以更“实”、更“细”、更“优”的服务效果赋能营商环境,提升“亲”、“清”政商关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服务举措

2.拓展宣传渠道。在“红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中添加办事导航模块在抖音、快手、微视形成新媒体矩阵式宣传,用短视频的方式展示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及具体操作方法公布政务服务科及各市场监管所前台服务电话,让企业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服务。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解读,持续加大深化企业开办政策、“证照分离”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典型经验和事例,让市、区政策家喻户晓。

3.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开展涉企服务。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计量便民服务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计量、质量、广告、知识产权等宣传活动。组织技术机构开展计量技术服务,帮助企业配备计量器具;深入区重点用能单位,帮助企业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节能降耗。

4.制定推行《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接待日制度》。采取定期接访的形式,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企业在招商引资、落地流程、后期走访服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听取企业对我局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我局干部在注册登记服务、廉洁从政方面的表现。

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5.进一步规范、简化涉企登记文书材料,落实好简易注销、歇业登记、受益所有人备案等创新性制度,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大力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度,使企业准入准营办事体验更加便利,让企业感受到“红桥实效”。

6.认真落实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自主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真正做到非禁即入、自主经营。

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7.加强登记窗口建设,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明晰窗口服务人员权责,细化窗口服务标准,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生、硬、冷、横、推”等不良现象发生,做到有求必应、马上就办,最大限度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在政务服务大厅、各市场监管所窗口放置办事服务指南,制作提示告知单,列明所需材料,避免群众重复跑。

8.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把主动靠前服务、及时跟进服务、精准精细服务贯彻到注册登记全过程。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变更、注销业务的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时效。推行为区内重点企业提供跟踪服务,为区内重点楼宇、园区开通VIP窗口。

9. 压缩许可审批时限。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审批发证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请的办理,积极落实告知承诺审批制,大幅压缩许可时限,对审查合格的,当日作出准予生产许可决定。进一步精简质量认证许可环节、缩短许可工作链条,落实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告知承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要求,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将办理规定、监管规则、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

10.制定推行《红桥区市场监管局“送照上门”服务实施方案》。结合企业规模(注册资金、预计产值、税收情况等)、区域影响力等,细化具体举措,开展走访调研、问需解难、上门服务等工作。

11.档案查询窗口全面升级。为方便企业日常查询档案,优化便民服务环境,对查档服务窗口进行升级改造,企业无须进入政府院内即可窗口查询。优化档案查阅流程,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拓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应用渠道,使档案查询更加方便快捷。

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优化市场环境

12.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清理废除妨碍全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邀请市处专家进行深入培训,防止我区在招商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围绕我区经济发展趋势和产业特点,把商业秘密保护与重点项目结合起来,与科技型企业培育,光荣道产业园建设紧密融合,努力形成管用、好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较为完善的“大保护”体系,为企业构架起坚强的保护屏障。

13.全面推动质量发展工作。紧密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月”活动,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企业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天津质量奖评选,监督并指导企业实施缺陷产品召回,保障质量安全。着力加强服务企业,给予企业最大化帮扶,为企业和群众创造良好的质量环境。

14.加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持续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走访调研,做好知识产权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创造高质量知识产权。依据企业请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做好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依法维护区域市场主体知识产权。

15.强化价格舆情处置。持续关注涉及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的价格舆情,提高政治敏感性,强化应对能力。收到价格舆情信息后,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及时受理、迅速核实、快办快结,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6.把推动年报工作与帮扶企业工作紧密结合。对市场主体集中的各大卖场、写字楼、园区等场所企业,在主办单位协助下,科所联动开展集中服务现场办公,指导企业报送年报。最大限度做到应报尽报,准确填报,避免因未报、错报影响企业信用,受到联合惩戒。

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振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17.深度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聚焦市场主体共性需求发力,按照《天津市贯彻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若干措施》,进一步研究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技术”服务,营造产业生态,更加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

18.建立执行“重点企业数据库”。加强与区主要经济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数据共享,建立“重点企业数据库”在行政许可等工作中,对数据库中的企业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优先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措施在监管中坚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排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此外,在企业申请认证、专利等事项中,超前进行指导与帮扶。

19.发挥行政监管纾困解难的积极作用。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努力做到“放”“管”结合:将问需解困作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规定动作,检查现场发放企业困难登记表,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体现“部门联合检查也是部门联合服务”的工作原则。向企业讲解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信用修复管理等企业关心的文件规定,对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给予客观评价,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提供更宽松的发展空间

20.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红桥区《关于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指引》和《关于推行柔性执法的工作指引》,加强对违法行为定性、证据有效性及充分性、文书规范性、法条理解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工作指导,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正确适用《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给予经营者纠错机会,减轻经营者负担,释放经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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