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专治办联合纪检监察科、人事科及
行财科对各部门进行节前专项督查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做好我局中秋国庆期间各项工作,推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做实做细,9月20日,局专治办联合纪检监察科、人事科及行财科对各基层部门进行了督查提示。
在督查中,提示各部门:一是重申“九严禁”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重申“九严禁”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向每名干部重申“九严禁”纪律要求,做好节日期间廉政教育工作,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将《关于市场监管系统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传达到每名干部,切实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二是落实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节日期间,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制度,请销假要有记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空岗、脱岗或私自外出;三是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红桥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推动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到岗半小时内必须向局值班室报班”等相关规定,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四是注意公车使用问题。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我局车辆管理制度,公车出行、返回要有记录,节日期间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公车封存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封存管理;五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下班前确定专人检查煤、水、电等安全隐患;六是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各部门要确保干部在各自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注意工作时限等细节问题,特别是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窗口接待中严禁“腾挪闪避绕”,运用好法律法规,并做好相应记录,不得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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