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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专刊第24期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10-24 10:32

铃铛阁街市场监管所年轻干部王攀尽心尽责

解决消费者投诉获赞誉


 王攀,铃铛阁街市场监管所干部,2017年11月参加工作。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干部,他用踏实的敬业心找准自身定位、用强烈的求知心激励自身进步、用无私的奉献心实现自身价值。他主动学习,不断增强自身本领,他担当作为,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市场监管干部。

2018年4月23日,铃铛阁街市场监管所接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在天津柏年康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保健品,吃后感觉没有效果,要求退货退款。接投诉后,王攀立即电话联系消费者了解情况,得知王先生于2017年7月向柏年康成南开区咸阳路分公司提出退货,但一直未给予解决,2018年初,消费者找到柏年康成总公司,总公司让其找南开区咸阳路分公司进行退货未果后,于2018年3月,向其他部门投诉,至今也未得到解决,故投诉至市场监管所,要求柏年康成总公司退货退款。

掌握该情况后,所长王国兴带领王攀立即赶往柏年康成总公司,经核实,该公司确实存在王先生要求退款而长期未退的情况,且其他部门对于此投诉尚在办理中。了解情况后,王攀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对柏年康成总公司负责人进行耐心普法,告知其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退还货款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的,使其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敦促其站在消费者角度,尽快给出解决方案。

考虑到消费者年事已高,身患多种疾病,且涉及退款数额较大,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尽早解决退款问题,王攀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协商。经过多次努力,2018年5月24日,总公司同意退还部分款项。2018年5月28日,王攀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所进行调解,并对所购商品进行清点。经协商,总公司同意退还消费者有发票的33708元,对于没有发票的剩余款项,需和分公司核实后再进行商议。

后王攀多次与被诉方联系,协商后续退款事宜,2018年6月28日,被诉方于答复对于没有发票的剩余款项予以退还。2018年7月23日,在王攀的见证下,柏年康成总公司工作人员当场将剩余的55088元现金给到消费者手中。消费者拿到退款后,激动的握住王攀的手说“我做梦都没想到会退回这么多钱,你真是一名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为民办实事的好同志”。事后,消费者送来了“为民服务解难题,为民解忧办实事”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再次对王攀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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