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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3-10 17:18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部署推动落实。制定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督促各部门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活动。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党内外法律法规,印发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下半年学法用法培训计划》,举办行政处罚程序、行政诉讼、政务处分法等专题培训,组织并带头参加2020年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及考试。四是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部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等各类宣传节点开展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周期间,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印制宪法宣传挂图1200张,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材料600张,向企业、市场发放。五是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印发《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六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规定。审阅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制定《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等6项工作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使各项法治建设任务逐层分解,落到实处。七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制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公职律师管理细则》,有5名在编公务人员取得了公职律师工作证。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开展案件研讨、法制审核等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制定《天津市红桥区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调整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召集人及成员,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进行自查清理。共清理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7件,并做出废止处理。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受到市政府表扬。

(二)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 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策透明度

一是核对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信息,方便企业查询。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核对相关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基本信息,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有效,方便企业线上办理。二是核对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办信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核对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网办事项、网办属性信息,确保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能够正常提供网上办理功能。 

2. 推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各项改革措施

一是积极推行全程网上办理。由专人负责线上申请的受理、审核,确保申请提交24小时内得到审核结果。全面落实“网上办、不见面”,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企业设立、变更,落实信用承诺,立等可取。为天津市奥尚户外装备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年内共为5243户次企业实行了“网上办、不见面”审批。二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实行标准化审批。完善“多证合一”证照整合方式和办理程序,扩大“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将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与营业执照整合到一起,实现“一照走天下”。落实好容缺受理承诺制度,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好《天津市企业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全覆盖。依法为企业申请办理地址等相关变更登记,不限制企业自由迁移。推行网上注销服务专区,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注销成本,切实简化市场退出流程。

3. 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市场准入

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除明确列出的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依法平等进入,切实做到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落实好各项改革、创新举措,构建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4. 依职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工作

将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单在门户子网站进行公开,并将审批相关流程、审批要件等一次性告知。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工作。依托“天津市医疗器械企业服务平台”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医疗器械审批工作。2020年,医疗器械网上审批465件。按照相关规定,依职责做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及生产许可证、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等工作。

(三)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印发《天津市红桥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红桥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等11大类联合检查事项清单,根据检查清单制定了检查计划表,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年完成30户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 36户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434户企业和709户个体工商户的委内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四)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我区1.5万余户企业和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公示、管理和使用。二是落实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规范具体操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明确联合惩戒信息传递机制,依托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及时办理市市场委分办的联合奖惩工作事项,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回填结果。三是落实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制度。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标准自动将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分为良好、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四个类别并向社会公示。截至2020年底,存续企业中,信用风险分类良好企业11833户,警示的2426户,失信的660户,严重失信的160户。四是落实信用修复机制。在红桥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内公示《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修复程序规定》,明确工作流程,及时受理企业申请。根据申请对5户风险结果为警示的企业进行了信用风险修复。

(五)发挥职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是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对驰名商标、老字号企业商标实施严格保护。围绕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等重点商品,严查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在专利管理方面,按时完成了专利试点园区验收天津市专利奖申报、专利资助等多项工作。

二是多举措促进专利、商标发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管理和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区各类市场主体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363件,新增专利申请1638件,新增授权专利1092件。我区各类市场主体拥有有效注册商标7333件,新增商标注册申请2484件,新增注册商标1799件。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知识产权保护,办结商标侵权案件19件,罚没款41万余元,没收侵权商品4335件,涉案侵权商标货值63万余元。通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区域良好营商环境。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政策。重新制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二是按照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食品安全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等工作开展情况,并陪同实地调研。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议事清单的事项,一律经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如实记录集体讨论决定情况。严格审议事项程序,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上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表态,并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会后及时督促相关责任科室落实决策事项。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加强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决策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要求。

(四)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聘请执业律师为局兼职法律顾问, 5名在编公务人员取得了公职律师工作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工作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调整梳理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333项,在红桥政务网公示。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行政执法决定333条。在执法中落实公示制度,统一着装,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送达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告知事项、法律依据、权利义务等。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阶段实现全过程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全程音像记录,做好证据固定和留存。严格遵守《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范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在处理投诉、举报、日常监督检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内容及法制审核意见,以及违反制度责任等内容。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台账,制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并备案。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定期评查行政处罚案卷,每月进行案件督办,加强执法监督,对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及执法检查进行台账式管理,通过对案件号的管理掌握行政处罚案件、责令改正、案件线索移送等总体情况。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以案促改,以查提效,坚持以问题导向,发挥典型案件引领示范作用。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不当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执法数据,不存在“零检查”、“零处罚”现象。通过业务指导、案件核审、案卷评查、台账管理、每月通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严控办案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三)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考核,取得执法资格。二是将宪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组织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在OA网开办学法栏目、观看法律教学视频、网络自学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020年至今,被行政复议案件7件,未出现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情况。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为同一当事人不服我局作出的回复,反复提起的诉讼,其中,1件已结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另1件二审尚未作出判决。我局不存在拒不执行司法机关法律文书的情况。我局对行政诉讼案件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局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六、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自觉接受监督

(一)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明确公开范围,加大公众知情参与度。积极做好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强化舆论引导,消除不良影响。加强互联网舆情监看和应急处置,做好舆情预警、发现和处置,及时有效回应、发布信息。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高度重视“三书一函”中反映的问题。2020年,共收到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发来的“三书一函”8份,内容均为提示、建议持续加强对套路贷、非法集资的排查工作。按照“三书一函”建议,持续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切实履行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责任。

七、强化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在局内开展宪法以及与市场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举办三期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观看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民法典视频讲座,完成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干部在线、执法监督平台培训、民法典公开课、“网络在线学民法典”等网络学习及考试。组织干部通过微信答题活动参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答。

八、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调整《红桥区市场监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一是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各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让宪法宣传走进市场、走进企业,并以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为契机,向行政当事人发放宪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民法典、知识产权条例、食品安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方面等宣传材料,三是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说理式执法进行普法,有效提高了商户、当事人的遵法守法意识。四是积极参加红桥区集中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五是通过制作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等方式,宣传宪法、民法典、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与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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