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红桥区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为提升药品质量监管水平,落实《2021年天津市药品抽检计划暨实施方案》,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风险管理为原则,现制定2021年度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及时发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风险隐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提升主体责任意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二、工作原则
按照天津市药监局规定的品种,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多发品种、场所为重点对象,增加高风险产品抽检力度,提高抽样靶向性和问题发现率;坚持广泛覆盖抽检原则;坚持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落实风险管理理念,准确研判形势,聚焦群众关切,维护市场秩序和管理秩序。
三、抽检范围
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在营在用非地产药品(含化药、中成药、中药等)
四、重点抽检单位
(一)流通环节
1.2020年度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各项专项整治及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经营企业;
2.2020年度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企业;
3.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企业;
4.2020年度放心药店创建工作中被评为B、C、D级经营企业;
5.2020年度投诉、举报较多的经营企业;
6.经营品种、批次较为统一的连锁药店;
7.车站、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使用环节
1.2020年度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各项专项整治及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使用单位;
2.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使用单位;
3.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使用单位;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及具有医学美容诊疗范围的医疗机构;
5.2020年度投诉、举报较多的使用单位。
除上述重点抽检单位外,根据在营在用品种及实际情况,对其他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抽样。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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