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红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红桥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新冠防指发[2021]11号)、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津药监药管〔2021〕10号)的职责要求,我局现就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2.《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
二、检查重点
1.新冠疫苗存储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2.新冠疫苗存储温度记录是否规范。
3.新冠疫苗配送单据是否齐全。
4.是否按规定及时扫码上传新冠疫苗追溯信息。
5.是否按规定报废和销毁新冠疫苗。
6.新冠疫苗账卡物是否相符。
7.购进验收记录是否规范。
检查点位:咸阳北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芥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邵公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丁字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于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条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铃铛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丁字沽(临时接种点)、咸阳(临时接种点)、铃铛阁(临时接种点)、三条石(临时接种点)、移动接种点以及按需求再建立的接种点。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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