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红桥区新华昌百货商店涉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案 |
天津市红桥区新华昌百货商店 |
120106000013335 |
王岗 |
津市场监管红工处[2017]215号 |
当事人未报送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年报,同时,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现场核查无法取得联系。 |
吊销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正常执行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70612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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