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一刚才销售有限公司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2-05 16:08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天津九一刚才销售有限公司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天津九一刚才销售有限公司

120106000042367


赵城

津市场监管红工处【2017】115号

当事人未报送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年报,同时,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现场核查无法取得联系

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正常执行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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