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红教实业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
天津市红教实业公司 |
91120106103576512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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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艺霖 |
津市场监管红食品罚〔2017〕16号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未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试行)》第十五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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