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红桥区欣乐糕点店(蔡志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案 | 红桥区欣乐糕点店 | 120106600024489 | 蔡志成 | 津市场监管红罚〔2017〕20号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规定 | 警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主动履行,当场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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