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津药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销售劣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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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药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91120103103092999D |
赵宏声 |
津市场监管红药罚〔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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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销售的陈香露白露片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为劣药。 |
没收违法购进药品,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主动履行,15日 |
2018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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