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非法收购药品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19 15:45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杨丽娟非法收购药品案

杨丽娟




津市场监管红罚〔2018180

当事人在红桥登发装饰城门前收购药品,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没收违法购进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主动履行,15日

2018年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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