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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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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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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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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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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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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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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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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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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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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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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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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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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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祥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定期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案 |
天津祥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9112010434097205X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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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祥 |
津市场监管红质罚〔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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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按照规定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对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书面记录,违反了《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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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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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主动履行,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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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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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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