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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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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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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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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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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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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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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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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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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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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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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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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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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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墨梓歆食品店(姚墨)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天津市红桥区墨梓歆食品店(姚墨) |
120106600240234 |
姚墨 |
津市场监管红食品不罚〔2017〕4号 |
因无充分证据证明涉案商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许可证编码、营养成分表、配料表,故当事人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
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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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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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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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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