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墨梓歆食品店(姚墨)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7-17 11:36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不予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市红桥区墨梓歆食品店(姚墨)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天津市红桥区墨梓歆食品店(姚墨)

120106600240234

姚墨

津市场监管红食品不罚〔20174

因无充分证据证明涉案商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许可证编码、营养成分表、配料表,故当事人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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