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红桥区王帅面馆(王帅)超范围经营凉菜案 |
天津市红桥区王帅面馆(王帅) |
120106600225278 |
王帅 |
津市场监管红罚〔2018〕53号 |
2016年1月20日,当事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经现场核查及在百度外卖平台查询,均未显示当事人经营凉菜。但通过对当事人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曾于2017年3月注册了百度外卖商户。在该平台开始销售凉菜,由于销量不佳,于2017年年底将店铺从该平台下线,停止在平台销售凉菜。当事人的经营项目发生变化,但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
警告。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年8月12日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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