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李耀平餐馆(李耀平)超范围经营凉菜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12-07 12:03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市红桥区李耀平餐馆(李耀平)超范围经营凉菜案

天津市红桥区李耀平餐馆

92120106MA05RLAL1X

李耀平

津市场监管红罚〔2018〕39号

2017年,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经现场核查、询问调查及在饿了么外卖平台查询,均未显示当事人经营凉菜。但当事人承认曾于2017年9月1日注册了饿了么外卖商户。同日,在该平台开始销售凉菜,由于销售不佳,于2018年1月1日停止在平台销售凉菜。当事人的经营项目发生变化,但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警告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主动履行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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