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红桥区安安嘉和超市(江晓东)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案 | 天津市红桥区安安嘉和超市(江晓东) | 92120106L84015041T | 江晓东 | 津市场监管 红 罚〔2018 〕 430 号 | 当事人于2018年9月4日销售“巴黎水含气黄柠味饮料”1瓶,生产日期为2016年8月17日,无中文标签且超过保质期。上述行为满足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11元,违法所得11元。 |
一、没收违法所得11元;二、罚款5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年12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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