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丁字沽店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丁字沽店 |
91120106052093763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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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伊翔 |
津市场监管 红 罚〔2018〕 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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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5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一 款第 一项; |
主动履行,当日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9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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