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红桥博爱医院销售劣药案 |
天津红桥博爱医院 |
521201066847010180 |
刘红 |
津市场监管 红 罚〔2018〕 547 号 |
当事人销售的药品经检验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没收违法购进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主动履行,15日 |
2019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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