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刘国迎无照经营及销售未经检验进口化妆品案 |
刘国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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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销售商品及其销售的化妆品无中文标识,且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的进口检验手续证明,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 |
没收涉案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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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 |
主动履行,15日 |
2019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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