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可鑫可信磁力机械有限公司因涉嫌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6-06 15:57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市可鑫可信磁力机械有限公司因涉嫌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案 天津市可鑫可信磁力机械有限公司 9.11201E+17 李维平 津市场监管红罚【2018】452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发布的广告中使用“行业第一、永远保持领先地位、第一品牌、最满意的产品”等用语,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所指的违法行为。
同时,当事人在其网站首页发布的“可鑫可信”注册商标为“可鑫可信”四个字,而其商标注册证上是一个图形和文字的组合,主体图形为一个菱形,内部内容从上到下依次为“TJ可鑫可信 KXKX”,“可鑫可信”只是其商标注册证上的一部分。故当事人在网站宣传的内容与其商标注册证不符,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所指的违法行为。
2018年11月6日,当事人主动下架该网站并发布道歉公告,内容为“本网站由于各种疏忽违反了部分广告法违禁字眼,诸如“领先、一流、最新、超强”等,虽然本网站流量比较低,编辑该网页也是在新广告法出台之前,并也不在网站做买卖交易,但也可能会对部分访客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在此,天津市可鑫可信磁力机械有限公司全体人员对广大访客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我们也已经把涉及到相关广告法违禁字眼的内容进行改正,并举一反三,详查网站的所有内容,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要求,逐个修改本网站,杜绝以后再出现类似现象!”

罚款2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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