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鑫巴德起士林糕点连锁店龙禧园店将“起士林”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天津市鑫巴德起士林糕点连锁店龙禧园店 | 91120106MA06AP6X3X | 杨建中 | 津市场监管红罚〔2018〕108号 | 当事人将“起士林”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1、没收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等33件;2没收违法所得1041.5元;3、罚款2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9.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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