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红桥区融邦通讯器材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天津市红桥区融邦通讯器材经营部 | 92120106MA068WWH69 |
丁仲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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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当事人从一个上门推销的人员手中以4元/个的价格购进了2800个印有“苹果商标”图形的苹果手机壳在店内销售,售价为5元/个,当事人进货时未索要票据,不能说明商品的合法来源及提供者,也无法联系到当时的供货人。经商标权利人授权委托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鉴别,以上苹果手机壳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分别于2019年10月2日,售出了上述苹果手机壳12个,于2019年10月4日售出上述苹果手机壳20个,于2019年10月9日售出上述苹果手机壳25个,于2019年10月16日售出上述苹果手机壳20个,2019年10月21日售出上述苹果手机壳21个,共计售出苹果手机壳98个,售价均为5元/个,违法所得98元,本案违法经营额14000元。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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