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红桥区环城餐饮店(朱超)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案 | 天津市红桥区环城餐饮店(朱超) | 92120106MA06TCNMXA | 朱超 | 津市监红罚〔2019〕674号 | 当事人店内共有2名工作人员。2019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店时,正在销售2的工作人员中,有2名工作人员未佩戴帽子、口罩。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主动履行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3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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