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红桥区梅子糕点店(戴金梅)涉嫌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案 | 天津红桥区梅子糕点店 | 92120106MA06F2WE8N | 戴金梅 | 津 市监 红罚〔2019〕 644号 | 2019年12月24日,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销售人员戴金梅正在销售糕点,未佩戴帽子、口罩。其行为符合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行为的构成要件。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已履行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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