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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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识香斋酱制品店(穆瑞玲)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案 |
天津市红桥区识香斋酱制品店(穆瑞玲) |
92120106MA06UL919F |
穆瑞玲 |
津市监红罚〔2019〕654号 |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未戴口罩。 |
警告。 |
《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主动履行 2020.3.14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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