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英汐服装店(练仕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0-11 11:31

<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天津市红桥区英汐服装店(练仕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天津市红桥区英汐服装店92120106MA0623E78J练仕翠津市监红罚〔2020〕5号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罚款1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动履行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7.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