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董记犟骨锅餐饮管理店(董静媛)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案
来源: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07-09 14:54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天津市红桥区董记犟骨锅餐饮管理店(董静媛)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案

天津市红桥区董记犟骨锅餐饮管理店(董静媛)

92129106MA06LDHT8T

董静媛

市监红执罚〔202128




经查明,当事人店内共有1名工作人员,是该店的经营者董静媛。2021611,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店时,董静媛在经营食品的过程中未佩戴帽子。上述行为符合生产经营食品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行为的构成要件。

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主动履行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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