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哏都鲜生食品经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来源: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8-1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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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天津市哏都鲜生食品经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天津市哏都鲜生食品经营有限公司91120106MA06DKF2X0王轶男津市监红执处罚〔2022〕80号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三文鱼刺身(自制);用于存储三文鱼的专用冷藏柜存在直接入口的半成品与其他食品混放和操作间的垃圾桶无盖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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