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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登记告知书-中金汇丰实业(天津)有限公司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9-19 15:49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撤销登记告知书

中金汇丰实业(天津)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现已调查终结。你单位于2022年9月1日申请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BWKDGP7U,法定代表人赵虎生,监事袁新景,股东中国远望(集团)总公司,住所天津市河西区九江路56号。经查,你单位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赵虎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中国远望(集团)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化申报时上传的天津市河西区九江路56号的房屋产权证明为虚假材料,经司法鉴定,登记材料中中国远望(集团)总公司印章印文与该单位向我局提供的公章印模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撤销2022年9月1日核准的你公司设立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和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常磊、徐庆扬   联系电话:17627626476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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