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有关事项通知书
津河西市监越通〔2025〕第6号
李莹:
天津臻匠家具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的线索,经核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特此告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本回复不服,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回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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