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2号)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2-06 11:00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2号)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BJ23120103115632390),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西区聚家乐水果店销售的国产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国产香蕉(抽样单编号:DBJ23120103115632390),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规定。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配合执法人员调查,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且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已将违法线索移送至供货商所在地的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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