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4号)
来源:天津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2-07 12:20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4号)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BJ23120103110359047),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西区闫金刚蔬菜水果店(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韭菜(抽样单编号:DBJ23120103110359047、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3-11-13、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购进韭菜5千克,均已售出。

(三)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4日对天津市河西区闫金刚蔬菜水果店(栗**)现场检查,检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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