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5号)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15 14:45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5号)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SJC24120000001832105ZX),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市河西区嘉美源食品便利店(张**)销售的生力啤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生力啤酒640ml,《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SJC24120000001832105ZX)和《检验报告》(No: No:TFI-01961-2024),不合格项目: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3月9日自天津市河北区元少利贞酒水商行购进36瓶生力啤酒640ml,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9日,保质期为12个月。该批次啤酒经抽样检验,酒精度为4.5%vol,低于产品明示酒精度≥4.7%vol的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检查验收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没有主观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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