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3号)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1-20 16:02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3号)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顺序号:DBJ24120103110735735),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西区利众合综合超市销售的“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葱”

(抽样单编号:DBJ24120103110735735,购进日期:2024-8-12),不合格项目: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要求经营企业进行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