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号)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1-02 09:40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号)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BJ24120103111133363),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天津市河西区前三鸣牛的杂面餐饮服务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BJ24120103111133363)、检验报告(№: 24Z04450),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2024年12月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店内进行现场检查,同时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抽验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当事人在店内日常使用洗洁精清洗后放入消毒柜消毒的方式对店内餐具进行清洗消毒,2024年11月28日,当事人店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经洗净消毒,为可以直接使用的餐具,经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抽样检验抽检,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构成要件。

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警告。并于2025年1月2日对当事人送达了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西市监处罚〔2025〕916-24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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